团学干事招新制度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年05月20日 13:52     点击量:

为补充院团委、学生会的新生力量,院团委、学生会在每年9月中旬进行招新活动。

1、场地由院团委副书记及主席团负责申请。

2、每部门预算出招新人数,在招新前上报副书记及主席团批准,一般不超过15人。

3、招新采取先报名后面试的方法,面试由各部长负责,副书记、主席团成员监督。

4、人员的筛选由各部门全体成员讨论决定,最后交副书记、主席团审批。

5、新成员由院团委统一发放工作证。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

200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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