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年06月01日 14:58     点击量:


各助学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甘教考自〔2024〕8 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档案审核时间

各助学单位于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10日,对毕业生档案进行初审,并将学生的过程性考试成绩录入《过程性考试成绩导入模板》(模板另附),于2024年6月12日前将录入过程性考试成绩的电子表(excel)报送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将过程性考试成绩导入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并对毕业生成绩复审。2024年6月12日起,各助学单位按照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安排的时间,报送毕业生档案,参加毕业生档案复审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助学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办证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办证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自考毕业生合格档案整理工作及初审工作。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历证书认证”要求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办理毕业证书的补充通知》(甘考办[2014]2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考生申请毕业证时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1. 考生必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第二代身份证(即审核毕业生档案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并经身份证读码器,验证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如果考生提供的办证身份信息与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身份信息不符,不能办理毕业证书。修改个人信息依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生基本信息修改管理办法(试行)》(甘考办【2012】73号)文件执行,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于2024年6月5日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毕业档案复审期间不再办理。

2. 须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本人签字)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本人签字)。

3. 毕业证书办理一律不予代办,相关材料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各助学单位进行毕业生资格初审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 根据《关于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考委发〔2023〕2 号)规定,自本次毕业申请起,我省全面实施新专业课程设置,所有考生按新专业代码、名称和课程设置进行毕业申请,已停考专业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2. 办证材料中有关顶替课程的各类证书(红色合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信息需分类汇总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6月5日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经省教育考试院查证,信息属实的考生方可办理毕业证,办证期间将不再核实各类证书信息,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 依据甘教考院[2016]23号文规定,甘肃省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到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办理。考籍档案转入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1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本人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籍科现场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

4. 整理毕业生档案材料,核对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准号证号是否准确无误;检查准考证、身份证、毕业生信息库内照片是否同一人;课程信息是否合格、实践环节考核材料是否齐全;核对旧答卷笔迹是否一致;核对申请本科毕业考生的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及提交的学历验证报告上是否有考生本人签字,初审合格后均由初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然后连同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课程答卷等材料一起建档。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重点强调:

各高校工作人员要严格初审,必须按照专业计划审查毕业生材料。过程性考核课程试卷按份对折,首页朝上,依照专业计划课程按序排列,阅卷笔必须为红色,论文(毕业设计)需装入档案袋,不得出现弄虚作假、信息不全的毕业材料,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毕业生过程性考试试卷要求:试卷样式必须是甘肃省过程性考试统一模板;严格审查试卷笔迹,杜绝违纪现象;毕业生试卷答题不规范者,不予受理。

初审结束后,各助学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毕业生花名册》专业及准考证号顺序,将考生身份证、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起装订,考生签字后,由各助学单位审核盖章单独上报,不再装入毕业生档案袋。

5. 转入考生的档案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信息添加到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请各助学单位在5月30日前到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考生信息办理调档手续。

6. 本次毕业证书办理前,需按照《关于组织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完成相关抽检工作

7. 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对审查通过的考生打印毕业申请表(一式两份),经考生认真填写并核对相关信息准确完整后签字确认,一份粘贴在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的毕业生材料袋表面,另一份留存助学单位备查。

8. 根据《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文件精神,第六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上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6月30日至9月30日;下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12月30日至次年3月31日。完成电子注册工作应在颁发毕业证书之前。”之规定,考生毕业证信息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完成电子注册后才能发放毕业证书。

三、照片规格

考生在提交初审材料时,要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照片规格:640*480像素,大于20kb小于40kb,照片保存格式为准考证号.jpg。电子图像文件必须用证件照截取器截取。

四、档案验收

毕业生全套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准考证原件(由学生本人提供)  

2统考课程成绩表(学生本人按照查询网址查询打印(查询网址: ht tps: / / gaokao . ganscca . cn / qucryZkscorc )

3、校考课程合格试卷(环境学院自考办提供)

4、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本人签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由学生本人提供)

(认证报告操作指南:http://www.gsee.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newsid=1631&wbtreeid=1003

5、《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本科毕业生)(环境学院自考办提供)

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办证学员还需填写附表一(只填校考课及毕业设计)..三并将电子版发到我邮箱,填表需要的信息可查询附件六(自考成绩)、附表五(校考课及毕业论文课程代码表,课程代码以此表为准)、专科专业代码和非本专业加考课成绩。学生将电子版表格以姓名+准考证号命名,发至邮箱1724874584@qq.com

四.办证费用:70/人  

五.集中办理时间:2024n6711(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其他时间不办,逾期不办后果自负。

六.办证老师:单老师  电话:4956017  地址:交大尚德楼1612

8. 电子图像文件(要提交本人毕业前一年以内)

各助学单位要严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合格材料,按照《毕业生花名册》专业及准考证号顺序,将考生身份证、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起装订,考生签字后,审核盖章,复审时与毕业生统计表一并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在申办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手续时,如果专科学历注册信息与本科信息不一致,须向助学单位申请前置学历复查,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我省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其学历注册信息姓名是曾用名者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专科毕业生,学历注册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错误,可向原毕业院校申请勘误。

2.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经学信网注册成功后不可更改。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 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其他后果的,责任自负。

3.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考籍档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遗失不再补发。

六、温馨提示

毕业证办理工作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助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违规情况按《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33 号令)处理。




兰州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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