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兰交研发〔2020〕259号)、《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部发〔2021〕013号)和《兰州交通大学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学院组织进行了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11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科研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4938277。
兰州交通大学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22日